1)第096章 心理崩溃_娱乐圈生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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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首歌,原本是由锦鸿买断版权,然后汪思宁又从锦鸿手中将版权买了过来。

  一般情况下,这样的二手版权交易中,交易双方签署一份《版权转让协议》,然后向版权管理机构申请变更就够了。但也有一些情况,版权受让方,还会同时与版权的原始持有方(比如龙一),重新签署一份新的《版权授权协议》,应当说这两种情形都很常见。

  君子竹方面专门说明,重新与龙一签署《版权授权协议》的理由,是因为双方准备对授权范围作出一定的微调,所以决定在之前汪思宁和锦鸿签署的《版权转让协议》之外,重新签一份授权……

  必须承认,这次幸亏竹君方面的公关和法务人员反应极其迅速,想出了这么个天衣无缝、瞒天过海的主意,否则,也许还没等竹君和赵菲儿切入正题,恐怕记者们要求澄清事实的电话就先上门了。

  虽然这次的事情并没有导致什么严重后果,但却发出了一个极其危险的信号——龙一和赵菲儿,已经被人盯上了。

  ……

  其实以龙一现在的咖位,还不至于招引娱记狗仔的目光。可是作为当下娱乐圈最声名狼藉的艺人之一,龙一的新闻价值倒也不低,任何一点能够在他已然罄竹难书的口碑上再踩一脚的消息,都会吸引不少的眼球。

  当然,即便这样,依然没有狗仔和八卦记者出现在龙一两人周围——原因很滑稽,因为即便是钻天打洞无所不在的狗仔队,基本上也没谁认识他俩,也根本不知道该去哪里找这俩人。

  很奇怪不是?

  一个根本没有在公众场合亮过相发过声的人,居然出道不到三个月就变得声名狼藉千夫所指,这本身就是个最大的笑话。可是在有心人上下其手的操弄、和媒体不遗余力的推波助澜之下,毁掉一个人,就是如此的简单。

  事实上,已经有龙一的铁杆包子在网上宣扬这种论调——你们痛恨讨厌龙一,骂他踩他诋毁他,这都没问题!这是你们的自由。

  但是你们谁能告诉我,为什么恨他讨厌他?

  你们认识他吗?

  你们见过他吗?

  一个你们根本没有见过、没有听他说过话、根本不知道他是怎样一个人的人……

  就凭着一些道听途说的消息,你们真能恨的起来?

  但是,没有diao用!

  去掉永远沉默的大多数,只需要几个水军带节奏,仅仅是剩下的无聊瓜众,依然能用吐沫星子淹死任何人。

  这次搞到这张照片的狗仔队,其实也是一个非常偶然的机会。

  现在狗仔圈子里,正挂着一份悬赏令,其中包括的对象就有竹君、汪思宁、夏子煜、周素、程思佳、赵菲儿等与龙一或多多少有些关系的人。

  不用说,这份悬赏出自徐峻之手——一个执着而又勤奋的极品人渣,一旦疯狂起来,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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