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百四十章 动全身_南宋之我主沉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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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吴邵刚决定全面清理潼川府路所属府州县吏员和公人的时候,想到了土地兼并严重的问题。

  大宋的土地属于个人所有,南宋末年土地兼并的情况同样是非常严重的,权贵富户占据了绝大部分的土地,寻常百姓拥有的土地少得可怜,只不过大宋的赋税以商贸赋税为主,农业赋税占据的比例不是最大的,故而朝廷对于土地兼并的事宜,不是那么重视。

  不过贾似道出任右丞相枢密使,且掌握了实际权力之后,对于土地兼并的事宜开始高度重视了,毕竟商贸赋税不可能完全支撑朝廷的开销,朝廷与后金以及蒙古鞑子多年征伐,开销巨大,让朝廷感觉到入不敷出,为了能够应对日益巨大的开销,贾似道开始将目光对准了土地,并于景定二年公元1261年推行了公田法。

  所谓的公田法,就是根据人地的产量,明确每家每户每年需要的粮食多少,核算之后,根据土地的产量,明确每家每户拥有多少的土地,多余的土地由朝廷收购变为公田,其后各级官府将这些公田租赁出去,土地上面获取的收入,全部用于朝廷开销以及军费。

  贾似道推行的公田法,遭遇到权贵阶层的强烈反对。

  此时土地集中在大地主的手中,这些大地主同样是朝中有权有势的官员,公田法触及到他们的基本利益,当然会遭遇到强烈的反对。

  不过贾似道在推行公田法方面,倒是不遗余力,不惧怕任何的反对,强行推进。

  可惜的是,贾似道仅仅能够干涉到京城周遭的地方,其余地方就是鞭长莫及了。

  包括战前的潼川府路,公田法的推进都是差强人意的。

  贾似道大概也知晓其中的难度,没有采取更加激烈的措施推进。

  吴邵刚在离开京城前往潼川府路上任的时候,就知晓了公田法,而且进行过认真的研究,他觉得公田法有可取之处,对于已经处于风雨飘渺之中的南宋王朝来说,公田法不失为挽救朝廷的一个很好的办法,但是公田法不可能长时间的推行下去,这里面的弊端太多了。

  上任之后,吴邵刚大力推行公田法,反正潼川府路绝大部分的权贵,都被刘整同化或者是斩杀,基本都是家破人亡,收复了整个的潼川府路所属的府州县之后,各级官府认真核实了土地,按照计算出来的人口数目,大致平均的分配下去耕种,至于说这些土地,肯定是属于官府所有,是实实在在的公田。

  土地是农户赖以生存的保证,不管商贸如何的发展,还是有绝大部分的农户需要依靠土地来生活,所以在遏制土地兼并的事宜上面,吴邵刚是完全支持贾似道的。

  大宋与其他王朝所不同的是,商贸非常的发达,土地相对没有得到高度的重视,而且大宋王朝人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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