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409章爱签不签_我,演技炸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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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档节目播出后,立刻在香港大受欢迎。许多吃瓜众惊喜发现,原来隐形富翁就藏在我们身边?

  不过容光的经历也确实够励志。就短短6年时间,他就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子,成长为一个……?

  这里就很难定位,就用“成长为一个名人”吧!无论是声望、社会地位,还是个人财富,那个大陆仔都已经达到了顶尖层次。

  然而内地的影响力就小了许多。这里面确实有着信息不畅的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容光终于忍不住出手控评。

  搞什么飞机?这不是绝了自己的演员之路吗?

  想象一下就知道,如果容光“富翁”的标签已经深入人心,然后在大荧幕上扮演一个穷小子?观众们不得当场笑喷?绝对会出戏吧!

  当然,导演编剧就没什么关系,并不会影响到观众。因为观众们早已经有固定印象,容光就是个拿过金棕榈的国际名导,并且他本来就是导演出身。

  这就像乔丹一样,无论他多么的有钱,这哥们永远就是篮球之神!只要站在篮球场上,所有人都会为乔丹欢呼喝彩。可是一旦乔丹心血来潮,他想经营NBA球队?自己去当老板?咳咳,还是散了吧!

  所以说,这样的节目不就是添乱吗?这让某个光头恶少相当苦恼,你这么一胡闹,兄弟我的影帝梦呢?我,演技炸裂啊!?

  更为可气的,节目过后,居然真的有不少厂商找到容光,争抢着要他成为代言人——首富都用我们的产品,惊喜不惊喜?意外不意外?

  尤其是其他富翁一般不会接什么代言,根本丢不起这个人。但容光就无所谓了,他本来就是艺人,接代言就是本职工作啊?因此厂商就蜂拥而至,这样的好机会可不能随便放过。

  无奈之下,熊孩纸就紧急召开了内部会议,最终就定下这样的原则。

  商演肯定不可能参加了,除非那些重量级的晚会。

  那些小品牌、不够档次、影响形象的产品,同样爷青回!今日不同往日,容光同样也不可能接下这样的代言了。

  最后就决定,只考虑以下三种:

  第一种就是已经代言的品牌。合同都已经签好了,那也不可能反悔。不过等到合同期满,就会进行仔细的甄别。原则上不会再续约,实在抹不开人情的那几个,到时候再说吧!

  第二种就是顶尖品牌,要能配得上容光咖位的那种。不过代言费一定要拿出足够的诚意,也就是好莱坞顶咖的同等待遇。否则的话,爱签不签,容光也不怎么稀罕。

  第三种就是有竞争力的一线品牌。这要求就比较苛刻。除了巨额的代言费以外,还需要同意容光入股,并且模仿乔丹模式,打造容光的个人品牌。反正不答应的话,爱签不签,容光同样也不怎么稀罕。

  而那种“有竞争力”的一线品牌,就是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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