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356章 法儒并治_明末,从草原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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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56章法儒并治

  就在整个大华都在忙着组建参政院竟选议员,江南三省进行轰轰烈烈的大土改之时,又是一道诏书让江南,尤其是江东省,再次沸腾了起来。

  诏书宣布,今后大华将陆续实行法儒并治的治国之道,各省将实行分权而治,明年二月先一步在江东省施行。

  各级官衙改名为省政院,府政院,州政院,县政院,加上中枢政务院共四级,今后将执掌大华所有的政务民事,拥有行政权,部分执法权,刑事诉讼权。

  而法院和都察院同样会在各省府州县,成立低中高三级下属法院和都察院。

  法院将由总院直接派遣法官执掌各地的司法审判权。

  今后凡各地刑事犯罪,民事纠纷都必须由法院按照相关法律条文公开审判裁定。

  任何个人和其他官方衙门,包括皇帝都无权给他人直接定罪,另现役军人不接受法院审判定罪,由大都督府辖下的军事法庭受理审判。

  都察院同样由总院直接派遣检察官监督各地的司法。

  今后无论是各级政院,还是法院只要违反了相关法律程序和法律条文,无论违反的是哪种法,都察院都有权利调查。

  虽然参政院同样拥有监督权,但主要还是监督官员的贪污受贿和私德败坏,而都察院监督的是司法的公正,主要针对的是各个职权部门而非个人。

  无论是对于法儒并治,还是分权而治,江南的文人士大夫都不陌生也能接受。

  毕竟自古以来,虽说是以儒家治国,但大家心里都清楚,光靠仁义道德是不行的,还得辅以法治,所以历朝历代一直都是披着儒家的外衣,实行的是法治。

  只不过是儒在前,法在后,可现在皇帝竟然将法放在了前面,儒放在了后面,这就让人不得不进行深思。

  而地方上分权而治,同样自古就有,以前是文武分治。

  到了明朝更进一步,在各省设立了三司,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按察使司。

  分别由布政使掌民政,都指挥使掌军事,按察使掌司法刑狱,但实则三司的权利也并未泾渭分明,如今的大华也只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再进一步。

  明确了政务院,法院,都察院各自的权利,并用行政法,诉讼法对各部门进行了规范和权力的约束。

  对于三院院分权而治,还贯穿到了县一级官府,几乎所有的士大夫们都是无比的拥护。

  显然他们也不傻,也知道这种分权的巨大好处,起码今后不用再担心那种灭门县令,抄家知府了。

  毕竟以前得罪知县,家中没有什么靠山的话,基本上就是砧板上的鱼肉,而现在权力却集中在了三个人手里,再加上那监察局,无疑要安全的多。

  而随着诏书一同抵达江东的,除了大量的法官和检察官,还有各种法律书籍。

  像民法,刑法,商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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