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六二章 一次小胜_我成了仁宗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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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真的很快。

  刚还是远看的尘土飞扬,一眨眼,就已经是遮天蔽日的一团,迅速靠近,耳中传来震耳欲聋的隆隆声。

  这是真来啊。

  赵曦再去看这队骑兵……除了领头的几排,还算的上是高头大马,剩下的骑着就跟驴差不多……这是矮脚马,广南也多是这类马。

  就是前面几排……

  “前排是蕃马,应为海船运送所致。大夏骑兵也有此蕃马……”

  狄青是喜欢马的,西军中没有不喜欢马的。可太子殿下,好像更注重人的脚程,对骑兵不太看重。

  赵曦不是不看重,而是因地制宜,就国朝这境况,若想训练可纵横天下的骑兵……别说是相公们,就是他老爹,也会严词拒绝。

  没得选,只好选择脚程了。谁也知道人比不过马,可这不是没办法嘛。

  骑兵对步兵,机动能力上,步兵天生有缺陷,那怕是矮脚马骑兵,也不是步兵可以抗衡的。

  护卫营也不成,就是用枪管带刺刀,组成拒马阵也不行。

  赵曦压根也没想过跟骑兵对抗。他的理念,从来就是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有效打击敌方,最好是把敌方摧毁在进攻的道路上。

  比如现在,一万多军卒,除了护卫营那几个天生神力的,一直轮替着背虎蹲炮,整支队伍没有大型攻击器械。

  就是每人带着数量不等的竹节火药弹。

  锰钢的火枪,有效射程也就二三十米,也就是骑兵一个冲锋的距离,那怕是轮射,也有可能损伤。

  赵曦可舍不得,护卫营不仅是对他,就是对国朝也是宝贝。

  所以,赵曦在到达伏击地点时,就招呼军卒,找那种手臂粗细的树干,在两棵之间用藤条连接,做成简易的发射装置。

  火药弹的引线时间已确定,只需试验几次,基本上能掌握发射的时机。

  赵曦准备的伏击战,还是玩出其不意的那一套。

  “中间切割,重点关照后队,以损其战力为第一要务!”

  此地伏击,给援军的印象是……朗颂已沦陷。所以,前队即便是放过,一旦开战,前队一样不会考虑支援朗颂,而是向广源方向撤退。

  当第一颗火药弹从山腰飞下去后,随着一声,然后一声声的火药弹爆炸声响起,那还有什么前队后队?整个骑兵队伍全乱了。

  不是骑兵要乱,是马,矮脚马它也没听到过火药弹的声音。

  这不是归仁铺的火枪轮射,即便是惊慌,人还能找到危险,从而躲避。这是马,马被惊了,它可没有什么判断的能力,只会乱跑……

  整个骑兵队伍已经乱作一团了,马匹根本不受骑士驾驭,只是横冲直撞的奔腾。

  唉,真正出其不意的,并不是伏击,而是火药弹对马匹的效应……一旦火药弹广为人知,恐怕这种效果就减少,甚至消失了。

  赵曦都有点后悔在对战安南时,搞出这竹节火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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