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前一天的豪放作风。
“酒醉失态,让白爷见笑了。”
“你倒也记得。”
百里自厚说着,便伸手指了指那一盘烤鸡腿,一盘有十几只,肉质肥嫩,外皮焦脆,一看便让人食指大动。
可,他却不爱吃,因为太油腻了。
“尝尝看,这菜可是庆丰楼的招牌。”
“好啊,我们一起吃。”
黎悠悠见百里自厚没动筷子,只当是“服务员”走了,没人给他布菜,他不习惯的缘故,便看在这一盘好吃鸡腿份上,主动给他夹了一只。
当然,她用的是公筷。
百里自厚微微皱眉时,黎悠悠已经自己夹了一只在吃了。
她吃相尽量文雅,可再怎么样,那用手拿着,和用筷子夹着,看着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简单来说,就是,黎悠悠的吃相,怎么看都有种让人羡慕的感觉。
她吃的太香了。
像只小松鼠一样,两手捏着腿鸡的两端,送到嘴边后,先是用力的吸一口气,将鸡腿的香气全部接纳,然后再叨起那一层烤至焦黄的脆皮,咔嚓咔嚓之后,再咬一大块香汁浓郁的肉块。
肉块汁水丰厚,有些许烫,黎悠悠边吃边用手扇着风,突然一碗银耳甜梨汤送到她手边。
“不用急,这一盘全是你的。”
百里自厚的声音里,夹杂着各种愉悦,黎悠悠顾不得尴尬,接过汤碗喝了口后,才认真的解释道。
“白爷,这吃鸡腿的乐趣,第一在于要用手吃,让食物和自己最近距离的接触,才能充分体验到它的美味与真实,这第二嘛,就是要趁热吃,等到放凉以后,再焦脆的鸡皮也会变硬,这肉块嘛,更是会让人觉得油腻。”‘
黎悠悠说的一本正经,百里自厚听后,垂眸看了眼自己碟子里的一块鸡腿,再次皱眉。
让他用手拿着吃,是绝不可能的,不过,他倒是可以趁热尝一尝这味道,是不是如她所说一般的入口香脆。
半响后,黎悠悠一脸惊奇的看着桌对面,百里自厚的吃相可真是优雅啊。
鸡腿用筷子夹着吃,本身就有些挑战性,弄不好会叭叽一声掉在桌上的。
可面前这位爷,一看就不是那种容易让自己出丑的人,他先是用筷子尖,将一块块烤脆的鸡皮挑下来,整整齐齐的叠放在一边,然后再将鸡肉一丝丝的夹起,再放在一边。
不大的个小碟子里,不一会儿功夫,就被分成了三个区。
脆黄的鸡皮,嫩滑的鸡丝,还有被挑剩下的鸡骨头。
至此,百里自厚才动作忧雅的夹起一筷子鸡丝肉送到嘴边。
“白爷,您这是分类食用么?”
黎悠悠在现代时有看过吃播表演,会把寿司和汉堡之类的分开,一样一样的摆在大餐盘上,然后再按顺序的吃下去。
这还是头一次不隔着屏幕,看人这样将一根鸡腿分离的如此彻底整齐。
当真是赏心悦目的很。
“何为分类食用?”
百里自厚细嚼慢咽下一块鸡丝,似乎对这味道比较满意,抬眸和她说过一句后,才又夹起一些放嘴里。
黎悠悠默默的吞着口水,这男人不仅长得俊美非凡,看一百遍都挑不出毛病来,就连吃东西的动作都这么优雅迷人。
天啊,他要再这么在她眼前晃下去,她怕是要沦陷了。
到时候,管他什么误会不误会,什么有夫没夫的,她可能都再难把持住了。
美色美食当前,这对黎悠悠一个曾经的颜狗来说,简直就是地狱式的折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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