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百二十四章藩王进京!_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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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

  只是既然这样的话,杨山芦干脆就顺坡下驴……反正也已经到了彻底解决他们的时候了!

  因为之前就已经说过,现在整个大明,光是这样的宗室人口,就有整整多达60万人!然后这60万蛀虫,又侵占了大明最少十分之一的良田,还有其他不计其数的各种生产物资,并且侵占的这么多,还完全不纳税!对于社会进步丝毫没有作用!

  既然这样,他们要进京告御状,那就趁这个机会,彻底解决他们吧!

  并且杨山芦还一直认为,既然他来了,那么解决这些特权阶层,就是他对大明百姓必须要尽的义务之一……

  既然他来了,这些特权阶层,龙子龙孙们,就别想再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了!既然他已经来了,这些龙子龙孙们,难道还想过着不劳而获的生活?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然后没事再调戏调戏民女?欺凌一下民间?做梦去吧!

  甚至杨山芦由此,还想起前朝一个小故事,虽然说的是地方官的智慧,可是细究起来却是令人心酸……

  也就是明朝代宗时期,南昌府的宁王朱宸濠养了一只丹顶鹤,为当朝皇帝所赐。有一天却不见了,最后发现在大街上,被一头狗咬死了。

  然后王府见了此事哪里肯依,并且非常霸道,原本你最多把狗打死也就得了,可是他们不同,还想趁机勒索一笔,于是就将狗的主人,连同狗和那只死鹤,一起交与南昌知府处理,并且状词上写上八个大字:“鹤系金牌,系出御赐。”

  然后当时的南昌知府祝瀚,一向对宁王府的蛮横霸道深恶痛绝,可又因为是龙子龙孙,只是无可奈何,所以这次他在接了诉状,问明缘由后,当即挥笔判曰:“鹤系金牌,犬不识字;禽兽相伤,不关人事。”

  不得不说这份判词堪称绝妙,最后宁王府无言以对,只能悻悻作罢。

  可是杨山芦却从中看出一种悲哀,一种律法的不健全!或者说,王府的特权还能凌驾于律法之上,王府的人生下来就高人一等!可以凌驾于百姓之上!所以偶尔有人能赢他们一场,就引为美谈,实则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可是现在呢?

  当然,因为此事事关重大,杨山芦觉得还必须他亲自出马才行,既然这样的话,他干脆就整理了一下行装,动身前往京城,这样和这些蛀虫来个终极了断!

  半个月后,杨山芦就赶到了京城,只是他这一次进京,感觉气氛又不一样了,以往他进京的时候,其他官员看见他都是阿谀奉承的,主动登门拜访,可是这一次呢,就算看见了都是有些冷淡,甚至都有下意识避开的。

  而之所以这样,那也是很明显的,因为这次,整整二十家藩王进京告御状,大明历史上前所未有!好就像以前海瑞牛不牛?专门和贪官作对!可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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