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九十四章:我弗利萨还没沦落到要和别人一起应战_诸天配角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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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把房子的大洞修好了。

  看到地上的木屑飘到天花板修复起大洞,远坂凛呆呆的说到:“时间倒退?”

  “不是哦,只是复原而已。”

  如果陈奇带着九鼎的话,的确可以时间倒退那么一会,但是现在,他身上携带的时间小鼎的能量,只能够加速他自己的时间。

  “好了,那么,继续睡觉吧,晚安。”然后陈奇看了下时间,凌晨五点……这特么还睡个鸡脖。

  “算了,还是不睡了,凛,起床吧,我们吃早饭去,你今天还得上学。”

  “不用,你已经帮我请好假了,过几天回学校,就说我还在远方亲戚那,离学校太远了。”

  哦,这样啊。

  现在的小孩怎么都不喜欢上学呢?在陈奇那个年代,上学上到初中以上的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

  “那好吧,睡觉吧。”

  “好。”

  两人说着,走回了房间。

  “你进来干嘛?”

  “抱歉,习惯了。”

  …………

  间桐家,

  老虫子现在有点惊讶,在他的探测中,间桐樱应该已经死了,因为体内的虫子🐛没有任何反应了(这里指的是弗利萨抱着的)。

  但现在,

  眼前这个身体状况一切正常,平稳呼吸着,而且长出腿的间桐樱,大有古怪啊!

  难不成,这个弗利萨把樱体内的虫子都清理掉了?

  不,绝对不可能,他的魔术水平绝对是大师级的,哪怕是时钟塔的君主他都能吊打大半。

  但是,虫子呢?

  为什么虫子没了呢?

  就算没了,那痕迹呢?

  虫子待过的痕迹呢?

  间桐脏砚思考着,仅仅是五百年岁月,他的记忆就已经衰弱了,所以啊,就算人类是有极限的,也不要做虫子啊。

  “脏砚先生,让我们谈论一下樱吧,能不能请你去死呢?”弗利萨阴笑起来,恐怖的语气与近乎于实质的杀意,

  让间桐脏砚打了寒颤,身体的感官告诉自己,这个人,杀过的人绝对成千上万!

  在间桐脏砚复杂的目光中,

  弗利萨解除了人类状态,他在去张三丰世界之前,就专门兑换了一个人类状态,

  这个技能可以把弗利萨变成人类,唯一的缺点就是,实力只能发挥出一半。

  现在,他之所以变成这个状态,只是为了让间桐脏砚清楚自己和他的差距。

  “没想到,你竟然也不是人类。”间桐脏砚说着,仿佛是找到了志同道合的伙伴一样兴奋。

  “吼吼吼,本大王从来都没说过自己说人类,人类那种潜力低下的生物,终其一生,也不过是蝼蚁变成了蚂蚱。”

  “区区一个魔法生物,竟然这么放肆,哪怕是时钟塔,老朽也不会惧怕(其实很怕)。”

  “哦,那就请你去死吧。”弗利萨抬起了手,光波再次汇聚。

  凝聚,射出,

  眼前的老虫子灰都不剩。

  但是弗利萨知道,要弄死这虫子,除了从灵魂上干掉他,就只能把他所有的虫子都弄死。

  “哈哈哈哈哈哈,你是杀不死我的,各退一步,我不再干预樱的生活,如何?”

  一堆虫子汇聚了起来。

  一个紫色的身影也出现了。

  是rider,不过不是伊斯坎达尔,是樱的从者,美杜莎。

  “我是樱的从者。”

  “虽然之前没有照顾好樱,但是现在,我还是希望她能活下去,我们一起对抗吧。”

  美杜莎说到,已经掏出了武器。

  却被弗利萨一把拦下:“吼吼吼,我弗利萨还没沦落到需要和别人一起应战的程度,何况,区区一只蝼蚁,本大王从来不放在眼里。”

  弗利萨说着,身上出现了一丝丝金色的气焰,气焰一出现,那边的虫子仿佛是受到了压路机碾压一般,一个接一个化作血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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