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31章 令人头疼的案件_你跑不过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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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打电话过来“关心慰问”,甚至局主要领导偶尔也会把所领导召唤到办公室去表达一下自己的殷切希望。

  可刑大就不一样了,刑大有多少未破重案?领导关心得过来吗?别说是这种只是把人四肢打骨折了,哪怕是五肢骨折,都有未破的,这很正常。

  虱子多了不愁,刑侦大队也不在乎多这样一个未破案件——当然,能破自然是最好的。

  这个案件发案时间是今天凌晨,西街派出所带班所领导反应敏锐,赶到现场见到受害者被抬进救护车时的情景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刑侦大队来接锅……呃,接手。

  刑侦大队反应也是挺迅速的,案发到现在短短几个小时,受案、立案、证人笔录等都已经做了,并传到了网上。

  慕远所能了解到的情况,也就只是传上来的这些资料。

  通过分析,目前刑大应该还没理出头绪来——不排除办案民警掌握了线索,但并未体现在笔录或法律文书中。

  不过想来,就这样一件案子,线索什么的真就没必要遮遮掩掩的。

  毕竟,正常情况下,能看到案件具体内容的,除了负责该案的侦查员之外,也就只有法制部门和局领导,泄漏警务秘密的可能性极低。

  案发现场没有监控,这也是正常的。

  那地方属于棚户区,随时都可能拆迁,诞生无数的土豪,哪个土豪希望自己随时暴露在监控之下?

  呃——好吧,扯歪了,这里没有监控的主要原因确实是因为即将拆迁,不过不是为了照顾未来土豪们的情绪,而是没必要浪费资源。

  只是现在发生了这个案子,侦查的难度无疑增加了许多。

  这也很正常,这些年信息化水平越来越高,公安向科技要警力的口号也吹了十多年,监控探头的覆盖率是越来越高。

  这本是好事,警察破案因此容易了许多。

  但这同样也是一把双刃剑,它让警察这一群体对监控的依赖逐渐加大,许多的民警,离开监控后就变得不会办案了。

  慕远看着这个案子,双眼却是闪烁着光芒。

  刚发生几个小时的案子,自己这鼻子应该还是能派上用场的吧?

  ……

  华成区分局,刑侦大楼。

  成斌,刑大副大队长,分管三中队和四中队。

  这两个中队都是负责侵权类案件的,其中三中队负责重大侵权类案件,比如重伤及以上故意伤害案、强·奸案等。四中队则是负责轻伤一类的案件。

  当然,这里面的区分实际上也没那么严格,比如之前的猥亵案,若是严格区分,那应该属于三中队的案子,但由于上面给的压力太大,却是抽掉了整个刑大的精干力量去搞。

  哪怕成斌是分管侵权类案件的副大队长,在之前的猥亵案中也属砖块的。

  毕竟是由副局长挂帅,他这个副大队长也就一小兵。

  也因此,对于后来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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