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097章 郑婉瑜的谈判_娱乐圈生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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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郑婉瑜提出的条款达成协议,自家老大……脸上会不会不好看?

  郑婉瑜提出的条件很简单:第一,音乐工坊与微讯音乐独家签约三年,三年后合同期满,微讯方面有优先续约权。微讯有权向其他网络音乐平台转授权,但要按10%的费率,向“音乐工坊”支付转授权费用;第二,宣发全部外包给微讯音乐,宣发计划基准比照二线歌手执行。费用由微讯方面先行垫付,超出计划部分,由音乐工坊承担,在分成时予以扣除;第三,如果单曲下载总量三个月内不到1200万,“音乐工坊”放弃分成;超过1200万,但1500万以下,分成按正常分成比例的50%执行;超过1500万,按正常分成比例走;如果超过2000万,则分成比例按正常的120%执行;第四,“音乐工坊”和微讯音乐双方,都有义务维护“音乐工坊”独立音乐人的地位。

  除了第四条看起来有点奇怪,其他三条,事实上都没有超过微讯音乐方面的心理承受能力。尤其是第三条,关于下载数量和分成比例的对赌条款,甚至比他们谈判组准备的还要优越的多。

  原本褚鸿飞制定的谈判策略,分成比例选择一刀切。第一年按照普通歌手的65%走(好吧,如果没有自家老大的因素,他们原计划的上限是50%),如果下载成绩能够超过当年一线歌手(会约定一个名单)平均下载量,第二年分成比例调整为80%;若第二年继续保持这个水平,则第三年恢复正常分成比例。

  而郑婉瑜提出的这个对赌条款,在褚鸿飞们看来,自己便宜占大了,他差点直接蹦起来,提醒自己的谈判对手——您真的明白,三个月1200万次下载意味着什么?您真的确定,你们不是来给微讯免费打工的?

  在褚鸿飞看来,1200万这个数字,实在有些“嚣张”过头了。

  他知道龙一可以写出很棒的作品。但是这里讲的可是每一首单曲,不是某一首、甚至不是平均数……郑婉瑜和龙一怎么可能会有信心,每一首歌曲都能达到这个水平?难道霸了风行音乐排行榜之后,龙一又准备跑到下载榜来霸榜吗?

  龙一和郑婉瑜这种来历莫名的自信,让褚鸿飞有些不以为然。他现在真的开始有点相信,在网上被评价为“恃才傲物、目中无人”的龙一,似乎确实有点“狂”……

  不能说微讯音乐方面的判断有什么问题,因为对于平台下载量的数据,他们再熟悉不过了——事实上,在实力日渐增强的三大音乐平台不遗余力的敦促和协助之下,国家近些年打击盗版的行动,多少还是有一定成效的。正版数字音乐的下载总量持续走高,增长相当迅速。

  只是由于歌手数量和作品数量上升的更快,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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