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31章 令人头疼的案件_你跑不过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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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远向内勤小陈借了数字证书,并在借用登记本上签了字,然后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开始淘案子。

  对于案件的选择,慕远早有打算。

  他很明白,自己的最大优势便是自己那比猎犬还要敏锐的嗅觉。

  因此,案发现场必须有气息残留,像电信诈骗之类的案件就不用考虑了。同时案发时间距离现在不能太久,最好是发生在一天之内的案件。

  基于自己是薅别人家的羊毛,无法正大光明的以办案民警的身份重回案发现场,所以案发地属于私密场所的案件就排除了。

  经过一番查找,呈现在慕远眼前的案件足有一百来件。

  “盗窃?偷了一台电脑?小案子,过!”

  “又是盗窃?尼玛!小偷这么多吗?你丫就偷一部手机,也好意思下手。”

  “这个就有点意思了,偷了十只鸡。牛逼啊!鸡为何不叫呢?惹不起惹不起。”

  一番查找,慕远发现大部分案件都不适合下手,要么严重程度不够,要么侦破难度太大。

  忽然,慕远神色一动,他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案件。

  这是一件故意伤人案。

  一般来说,这种故意伤人案破案是很简单的,因为其中嫌疑人和被害人之间必然存在有一定的恩怨关系,被害人一般也是认识嫌疑人的。

  只要被伤害的人没有死掉,找出嫌疑人简直不要太简单。

  可眼前这个案件,受害人连嫌疑人是谁都没看到,就被人一棍子敲晕过去了。

  然后手脚被打断——呃,当然不是被彻底斩断,而是打成了骨折。

  等被害人醒来的时候,已经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了。

  估摸着那时候他脑子一定想着: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做了什么?——额,不对,应该是我被做了什么?

  至于是谁敲的闷棍,谁知道呢?

  发案时间是晚上,周围没有目击证人。

  而且这明显是一件有预谋的案件,只要嫌疑人脑子没毛病,都不会选择在监控之下动手,想要直接锁定嫌疑人,基本上没有可能。

  这件案子同样属于华成区分局,只不过不是青龙街派出所辖区,而是西街派出所。

  青龙街派出所辖区多属商业区和成型的居民小区,治安形势非常良好,刑事案件发案率相对较低。

  西街派出所所管辖区域却有一部分属于城郊,也就是城乡结合部,治安乱相突出。

  当然这也有一个很大的优势,全所领导在被各种案件虐了千百遍之后,终于将一个技能点到MAX了,这个技能就是案件移交。

  就拿眼前这个案件来说,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妥妥的大案了,自然需要刑侦战线的大爷们来一展所长。

  大爷永远是你大爷,不仅是他们破获的重案要案非派出所能比,未破的大案数量同样碾压派出所。

  换做是派出所,脑门上顶着一件要案未破,分管局领导绝对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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